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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我省全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
2017-04-26    |   文章来源: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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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十三五”期间我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3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落户120万人以上,合理引导人口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等重点区域转移。

  《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8%左右,各地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方案》要求,要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除成都外,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失地农民、城中村居民、异地搬迁进城人员、新生代农民工、集中供养自愿转户的农村特困人员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要制定细化措施,吸引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技术工人在工作生活地落户。全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省内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

相关链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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