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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关键词:教育脱贫 对口帮扶 考核评估 监管
川教〔2018〕95号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相关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扶贫和移民工作局,高等学校,厅内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四川省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8年7月4日
四川省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2018—2020年)实施方案
攻克深度贫困堡垒,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完成的任务。为确保全省45个深度贫困县如期完成教育脱贫攻坚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教育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高原藏区、大小凉山彝区45个深度贫困县为重点,以补齐教育短板为突破口,以解决瓶颈制约为方向,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采取超常规举措,推动教育新增资金、新增项目、新增举措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县倾斜,切实打好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战。
工作目标:到2020年,45个深度贫困县教育总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稳定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实现各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全程资助,保障贫困家庭孩子都可以上学,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教师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更好教育,都有机会通过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或职业培训实现就业,实现家庭脱贫;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精准建立深度贫困地区教育扶贫台账。
1.建立教育人口底数台账。建立义务教育适龄人数台账。以县为单位,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台账,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及就学情况。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台账。每年春季、秋季学期开学期间,以县为单位,进行建档立卡贫困教育人口信息比对,精准定位每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为精准实施教育扶贫政策、精准投放教育扶贫资金提供依据。
2.建立教育发展基本情况台账。以县为单位,建立教育发展台账,摸清现状和需求,测算基本建设、设备购置、教师队伍等方面缺口,完善各类教育扶贫项目储备库。
3.建立教育扶贫工作推进台账。建立深度贫困县教育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台账,开发教育扶贫地图,制定作战图,多种方式掌握深度贫困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动态。每年春季学期6月底前和秋季学期12月底前,以县为单位,上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资助状况和投入情况。
4.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信息台账。省内各高校建立本校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信息台账,摸清本校建档立卡毕业生底数及其就业创业意愿,为实施就业创业“双百行动”奠定基础。
(二)稳步提升深度贫困地区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保障义务教育。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着力解决深度贫困县义务教育“城镇挤、乡村弱”问题,提高农村教育质量。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五长”责任制,加强对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女童、残疾儿童等重点群体的监控,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保证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如期达到“20条底线要求”,按规划如期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摘帽县实现乡乡有标准化中心校。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完善设施设备,扩大寄宿制学校的覆盖面,寄宿率总体水平中心校4-6年级达到60%、初中80%。继续推进实施《十年行动计划》、大小凉山彝区教育扶贫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加快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发展学前教育。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及分布,通过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等,构建学前教育体系,着力保障留守儿童入园。支持每个乡镇办好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在有条件的行政村独立建园或设幼教点,继续大力实施民族地区“一村一幼”计划,完善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采取多种方式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幼儿入园。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左右。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加大对农村幼儿园教师特别是小学转岗教师的培训力度。
3.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深入实施《四川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把深度贫困县尚未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地区作为攻坚的重中之重。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普通高中改造计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等优先支持深度贫困县扩大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推动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减少超大规模学校。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健全普通高中综合预算保障制度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积极化解深度贫困县普通高中债务,各地制定债务偿还计划(属于2014年末前发生并已纳入存量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的,应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予以偿还)。
4.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省级统筹职业教育资金,帮助深度贫困地区每个市(州)重点建设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支持民族地区新增高等职业教育资源,鼓励布局在民族地区的本科高校长期保持并办好高等职业教育,举办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的高职专业,优化调整课程结构,创新“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加速培养急需紧缺人才。推动与浙江、广东的职教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搭建对口支援关系。引导深度贫困地区初中毕业生到省内发达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接受职业教育,继续实施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提升培养质量,优先满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
广泛开展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实现脱贫举措与技能培训的精准对接,加大贫困户教育培训力度,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鼓励职业院校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积极帮助地方办好“农民夜校”,充分利用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资源,加强对农民的技能、技术培训。
5.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教师培养补充计划。继续加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四川省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等政策对深度贫困县的支持力度,到2020年,定向培养2400人,招录招聘教师1万人,使深度贫困地区教师总量达7万人。推进实施城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管理,每年交流轮岗人数不低于应交流轮岗人数的10%,推动优秀教师县域内均衡配置。加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倾斜力度,优先向深度贫困县选派急需的支教教师。
实施教师素质能力提升计划。加大“国培计划”、省级教师培训项目对深度贫困县的倾斜力度,省级重点培训3.8万人次,其余人员由市(州)、县(市、区)负责培训,到2020年实现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鼓励教师开展学历继续教育能力提升,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实施农村教师待遇保障计划。深入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每月不低于400元。指导各地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农村学校教师补贴项目,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等政策,保障乡村教师应享尽享。教师支教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教育工作经历,在评优表彰方面予以倾斜,在职务(职称)评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逐步提高“一村一幼”辅导员待遇。
6.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学前教育,继续实施免除保教费政策(民族自治地区十五年免费教育计划),金口河区按在园幼儿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减免保教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据实免除保教费。
普通高中教育,在免除学费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按最高档次(每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提供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教育,在免学费政策基础上,将深度贫困县中职一、二年级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享受范围,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提供每生每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和每生每年1500元的“雨露计划”资助。对通过职业教育东西协作到东部地区省(市)接受中职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从财政扶贫资金中按照每生每年2500元左右的标准给予资助,用于学生的交通、住宿、课本教材、服装等方面费用。
普通高等教育,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受助范围,对2016年及以后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提供每生每年4000元的学费及生活费资助。
7.充分发挥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作用。指导深度贫困县教育行政部门管好用好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加大救助力度,提高基金效益,持续发挥其在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读书方面的特殊作用;加大基金筹集力度,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建立基金补充机制。
8.实施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上岗的方式,对接深度贫困县各行业人才需求,从2018年起,每年为深度贫困县招录培养1000名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每年面向深度贫困县招录培养2500名高职(专科)技术技能人才,到2020年为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1万名左右紧缺专业大学生,基本实现专业人才门类齐全、重点领域人才结构合理,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问题得到根本改善,全域人才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
9.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实施“校校通”,实现深度贫困县所有学校互联网全覆盖;为45个深度贫困县项目学校班级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和数字教育资源,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提升贫困地区信息化设备配比;大力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与应用,加强资源共享、教学支持、学习交互、决策评估等应用推广,加快“三个课堂”建设。
(三)加强对口帮扶。
1.加强高校对口帮扶。引导省内高等学校以智力支持、科技服务、文化服务、教育培训等为抓手,通过帮助深度贫困县培养科技人员和管理干部、发展农业产业、引进企业、开展实用技能培训等,提高帮扶质量。
2.加强中小学校结对帮扶。继续做好省内优质学校对口帮扶深度贫困县中小学工作,按照“一对一”或“一对多”等方式结对帮扶深度贫困县学校,确保45个深度贫困县的乡中心及以上学校都有内地1所以上学校帮扶。扩大乡村教师专项支持计划和藏区千人支教十年计划规模。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导支持社会团体、公益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深度贫困县教育扶贫工作。
3.推进浙江省、广东省对川支援工作。积极与浙江省、广东省教育相关部门建立良好对口支援关系,落实深度贫困县对口帮扶项目,通过互派教师、资金支持等方式,加快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步伐。
(四)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行动。
1.组织开展基层干部普通话培训。切实发挥公务员的表率作用,由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深度贫困县基层干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的培养和应用能力的培训,帮助在职干部具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工作的能力。
2.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与普通话推广。结合深度贫困县旅游服务、产业发展、劳务输出等培训需求,把普通话推广与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提高少数民族尤其是青壮年农牧民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使其具有使用普通话进行基本沟通交流的能力。由驻村扶贫干部负责组织教师、返乡大学生等积极参与语言文字扶贫工作,在每个行政村集中开展普通话培训。
3.强化学校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础性作用。加大对现有双语教师、“一村一幼”幼教点双语辅导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力度,大力提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等级。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强化深度贫困县学校校长和教师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努力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校使用环境,完成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任务。严把教师入口关,所有新录用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等级。
(五)实施建档立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双百行动”。
坚持“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导向,突出抓好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双百行动”。切实加强领导,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重点落实”的原则,深入实施建档立卡毕业生“双百行动”,确保对所有建档立卡毕业生做到就业创业“帮扶百分百”、对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毕业生做到“就业百分百”。
三、加大保障力度
(一)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教育扶贫投入。
1.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加强资金统筹,资金安排向深度贫困县倾斜,更多用于深度贫困县教育发展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教育需要。
2.发挥金融资金的引导和协同作用。协调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深度贫困县先行先试,引入政策性信贷资金,精准对接教育扶贫多元化融资需求。积极学习教育精准扶贫示范区探索开展金融助力教育脱贫工作的先进经验,并适时推广。
3. 拓展教育扶贫资金筹集渠道。积极引导慈善资金、社会资金投入支持教育扶贫工作,形成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投入补充的教育扶贫投入机制。
(二)落实各级政府责任。
各地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召开协调会、调度会,研究解决深度贫困县教育脱贫攻坚有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市(州)要加强协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各方面资源,落实各项具体政策和工作任务。
(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借助四川日报、教育导报和四川教育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以及新华网、四川教育网等各类网站,加大对深度贫困县教育脱贫攻坚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教育扶贫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宣传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形成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多种形式关心支持深度贫困县教育扶贫工作。
(四)严格监管考核评估。
加强教育扶贫资金的监管,加强教育扶贫工作的督查督办和考核,把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对深度贫困县教育扶贫工作实施进展和成效进行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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