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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关键词:四川省,贫困,教师,一村一幼
四川省牢牢抓住“教育”关键和“人才”核心,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大力加强深度贫困县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夯实教育基础,全力提升教育质量,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实施教育人才振兴工程,培养深度贫困县本土化教师。对接深度贫困县教育人才需求,2018—2020年,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上岗方式,分3年为深度贫困县公费定向培养2400名教师。通过加大“特岗计划”教师本县籍考生招聘、教师公开考试招聘、直接考核招聘力度等方式,3年为深度贫困县补充教师1万名,确保到2020年深度贫困县教师总量达到7万人,满足教育改革发展需要。通过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一村一幼”辅导员培训提能、在职人员学历提升并享受相应特殊政策等,针对性提升教师专业水平,3年为深度贫困县培训教师4.9万人次。
实施教师特殊招引政策,化解深度贫困县教师补充难题。放宽深度贫困地区招聘补充教师的学历条件、职称资格条件和招聘管理权限,允许深度贫困县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直接考核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同时规定考试招聘教师时形成差额即可开考,且考试成绩计算比例由各市(州)、县(市、区)自主确定。允许深度贫困地区公开招聘教师,自主确定招聘地域范围、自主进行民族语言测试,也可自主提高招聘条件要求。实行教师最低服务期限制度,深度贫困地区乡镇及以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违规借出或办理调动手续,确保教师引得进、留得住。
实施“一村一幼”计划,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实施民族地区“一村一幼”计划,按照“大村独立举办、小村联合举办”思路,采取“一村一幼”“一村多幼”“多村一幼”等形式,利用闲置校舍、村级活动室等,开办幼教点,配备辅导员,组织开展以双语教育为主的保育教育。截至目前,全省52个民族地区县(市、区)共开办幼教点4823个、招收幼儿20万名,覆盖8381个行政村。省财政按每个行政村配备2名辅导员、每名辅导员每月2000元的标准给予劳务报酬补助,累计补助辅导员3.4万余人次。
实施教师待遇保障工程,增强深度贫困县教师职业吸引力。扩大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明确最低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鼓励各地通过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和提高补助发放标准等方式提高教师待遇,个别深度贫困县农村教师每月最高补助标准近2000元。实行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同步调整联动机制,确保教师待遇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支持鼓励民族地区建立教师终身从教激励制度,给予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一次性奖励。持续加强教师周转房建设,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4亿元,支持带动“老少穷”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教师周转宿舍1万余套,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切实增强教师幸福感、获得感。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xwfb/s6192/s222/moe_1755/201811/t20181123_361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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