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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2018年出台的这些政策太重要了!与你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 | 岁末盘点
2018-12-31    |   文章来源: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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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教育报

关键词:教师,政策,教育,

各位老师,2018年出台的教育政策您还记得哪些?您从这些政策中获得了哪些利好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出台,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2018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知印发,职称评聘继续向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师范生“免费教育”升级为新时代“公费教育”,为教师队伍的培养再添助力;这些政策为2018年的教育事业发展注入了新能量,下面和小编一起回顾一下这些政策的具体内容,看一看它们到底怎样影响了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吧!

里程碑式政策出台!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今年1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可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首部专门面向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

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

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

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实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地区,根据实际实施相应的校长收入分配办法。

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 

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关心乡村教师生活。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努力惠及更多乡村教师。

对于这项政策的出台,相信所有老师都非常关注,尤其其中提到的“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让老师们这一年的工作充满了干劲。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是此次《意见》的一大亮点。”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宁本涛认为,此次新表述更强调的是一种国家责任。让教师有获得感、幸福感也是这次《意见》的发力点,有评论说道:《意见》把教师队伍的地位待遇问题提到了特别重要的位置,牵住了“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牛鼻子”。

未来五年教师教育如何振兴?十大行动来说明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联合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计划》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教师教育振兴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十大行动。

师范生生源质量改善行动 

依法保障和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通过多种方式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师范专业。改进完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将“免费师范生”改称为“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

“互联网+教师教育”创新行动

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教学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动以自主、合作、探究为主要特征的教学方式变革。启动实施教师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计划,遴选认定200门教师教育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动在线开放课程广泛应用共享。

关于教师的教育问题,不少老师都有话说,那么现实情况是啥样的呢?据教师工作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当前教师教育体系有所削弱,对师范院校的支持不够。部分教师素质能力难以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要,思想政治素质、师德水平、专业化水平需要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仍不能完全满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需要。《计划》正是以现实问题为导向,聚焦教师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力求从源头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教师教育存在的问题。2018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知印发,继续向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就2018年度全国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作出安排部署。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部署,进一步推进城镇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同等条件下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向农村教师倾斜。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放宽学历要求,不作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

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教师参与职称评审,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专多能教师专业发展。

职称评定,从初衷上来说,是为了提高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以往,教师的职称评定存在一定问题,困扰部分教师。近年来,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越来越向一线教师倾斜、向基层倾斜,这也让老师们更能安心、热心、舒心、静心从教。

师范生“免费教育”升级为新时代“公费教育” 

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选拔录取、履约任教、激励措施、条件保障等方面,对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予以改进,标志着我国师范生“免费教育”升级为新时代“公费教育”。

公费师范生、部属师范大学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国家鼓励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各地要将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后的在职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落实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支持公费师范生专业发展和终身成长。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按照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事业编制省内统筹调剂使用制度有关要求,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妥善解决公费师范生到中小学任教所需编制。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对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任务。《办法》在保证入编入岗、加强履约管理等方面,提出了重点举措。小编相信,“免费教育”升级为“公费教育”,虽然仅仅一字之差,必将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

怎么培养未来的教师?教育部发布的这个《意见》这么说2018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

《意见》指出——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师教育院校和师范专业……到2035年,师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全面开展师德养成教育

加强师范特色校园、学院文化建设,着力培养“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卓越教师。通过实施导师制、书院制等形式,建立师生学习、生活和成长共同体,充分发挥导师在学生品德提升、学业进步和人生规划方面的作用。通过开展实习支教、邀请名师名校长与师范生对话交流等形式,切实培养师范生的职业认同和社会责任感。完善全方位协同培养机制。支持建设一批省级政府统筹,高等学校与中小学协同开展培养培训、职前与职后相互衔接的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着力推进培养规模结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资源建设、教学团队、实践基地、职后培训、质量评价、管理机制等全流程协同育人。

建强优化教师教育师资队伍

通过共建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特级教师流动站、企业导师人才库等,建设一支长期稳定、深度参与教师培养的兼职教师教育师资队伍。指导推动各地开展高等学校与中小学师资互聘,建立健全高校与中小学等双向交流长效机制。对于未来教师的培养,是整个社会都十分关心的话题,师德决定着孩子的品德、师资队伍决定着一个学校的教学水平。《意见》提出,到2035年,师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为培养造就数以百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十万计的卓越教师、数以万计的教育家型教师奠定坚实基础。看到这里,相信您和小编一样感到十分振奋吧!这些红线不要踩!教育部印发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履职履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11月,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能踩的“红线”!

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老师在教学过程中不能碰触的“红线”,实际上就是不能逾越的底线。《办法》出台,也给老师们敲了警钟,这些事情,做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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