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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春季学期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
2019-02-21 | 文章来源: | 分享到: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年春季学期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
新学期开学正值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学校公共卫生防疫、传染病防控、食品饮水安全和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各校认真执行。
一、进一步强化传染病防控措施,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
近期,学生将从各地返回学校,极易将致病菌带入学校,引发传染病在校内聚集发生。为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19〕1号)(附件1)文件精神,把学校卫生防疫、传染病防控、食品饮水安全作为开学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细化工作措施,防止呼吸道传染病和群体性食源性疾病在学校发生和蔓延。
普通高校要认真组织学习近期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国卫通〔2019〕2号)(附件2)文件,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指南》的方案和实施计划,确保今年7月全面启动,为新学年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奠定坚实基础。
学校要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做好校园清洁卫生,教室、寝室、图书室等人群高度密集场所要保持通风换气,定时清洁消毒。要保证学生每天足够的睡眠和1小时校内体育锻炼时间。
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生晨检、午检和住校学生健康巡查,若发现师生中出现(发热、咳嗽、咳痰、出疹、腹泻等)健康状况异常者,应及时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学校要认真做好因病缺课学生登记随访和病因追踪工作。小学和托幼机构要认真做好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补种工作。
普通高校应进一步加强学校医疗机构建设,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确保医疗机构能胜任学校卫生工作所赋予的各项任务。校医院(卫生科)应启动发热门诊,一旦发现疑似流感、肺结核、水痘、麻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脑等传染病疫情时,应按照“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的原则,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疾控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学校要组织师生开展以校园环境整治为重点的春季爱国卫生活动,做到校园内公共场所清洁扫除不留空白,环境整治不留死角。培养学生养成讲清洁、爱卫生的良好习惯。
二、切实加强食堂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加强食堂和食品生产加工的规范管理。学校食堂禁止出售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中小学食堂禁止出售凉拌菜。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不允许对外承包经营,对暂时没有收回的对外承包学校食堂,要指定专人加强监管,坚决杜绝“以包代管”的现象。
使用自备供水、二次供水(含安装直饮水机)的学校应于开学前请当地卫生疾控部门对水质和卫生指标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水源,应立即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进行整改,使之达标。水质监测达标学校应按照《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到本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同时要加强日常消毒和管理,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三、认真开展健康教育和禁毒防艾专题教育
学校开学后一周内要在师生中认真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流感、肺结核、麻疹、水痘、腮腺炎、流脑等传染病防治知识。要充分利用3月卫生宣传活动月,按照“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
全省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要将禁毒防艾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抓好落实,确保新生入学时发放预防艾滋病教育处方,入学教育中开展不少于1课时的禁毒防艾专题知识教育;学校要利用“6.26”国际禁毒日,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初中、高中(含职业中学)应确保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禁毒防艾专题课,并纳入全省初中、高中相关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课程教学考核。高校必须每学期开展1次艾滋病专题讲座,年内开展1次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要创新教学方法和模式,充分发挥在线课堂作用,开发应用预防艾滋病教育网络课程、慕课、微课等,为学生提供便捷的健康教育学习平台,扩大预防艾滋病教育的覆盖面。通过宣传教育,使青少年学生禁毒防艾知识入脑入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4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毒品预防教育的通知》(川教函〔2018〕295号)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等文件要求,切实抓好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和校园禁毒工作,抓好艾滋病、结核病预防教育和综合防控工作,尤其是医科(师范)院校、艾滋病疫情重点地区高校要创新举措,扎实推进工作,增强工作实效。对工作不力,师生禁毒防艾知识知晓率抽样调查达不到95%或师生中HIV感染率明显上升的学校;对结核病防控措施不落实,师生结核病防控知识知晓率抽样调查低于90%或发生结核病聚集性疫情,甚至因结核病疫情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学校,我厅将严格实行约谈,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实行问责。
包虫病流行地区要切实抓好中小学生包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从培养中小学生不玩狗、喝开水、吃熟食、勤洗手等基本卫生防病生活习惯入手,通过宣传教育、习惯培养、行为指导来促进包虫病流行区中小学生自觉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促进其健康成长。
四、做好信息上报,加强督促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四川省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做好信息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对因漏报、瞒报,造成学校重大食品饮水安全事故和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发生的,要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实施问责,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春季学期开学后,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力量以县(市、区)为单位,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卫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所辖学校食堂食品、饮水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调研、暗访,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饮水设施、厕所、校园环境卫生状况,学生晨午检、健康巡查、因病缺课登记追踪、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并限时整改。学校应主动接受卫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督查与指导。
教育厅将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组织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专家组成员对部分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学卫生工作、“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实施情况一并进行暗访、调研、指导,适时通报督查情况,并督查结果作为2019年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川省教育厅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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