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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系统2019年度公共机构 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9-03-29 | 文章来源: | 分享到: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系统2019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系统2019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公共机构“十三五”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324号)和《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川机管函〔2019〕263号)精神,现将《四川省教育系统2019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教育厅
2019年3月28日
四川省教育系统2019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完成“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规划2019年度工作任务,根据《四川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工作计划》(川机管函〔2019〕263号)要求,现将全省教育系统2019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公共机构“十三五”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324号)总体要求,2019年全省教育系统公共机构全面完成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2.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人均水耗同比下降3%的目标。全省教育系统大力宣传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公共机构节能基础,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能源综合利用、新能源汽车推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能效领跑者及示范单位创建、节能宣传培训等工作,更好发挥公共机构特别是教育系统党政机关节能示范引领作用。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继续推进示范单位创建。落实水资源管理“双控”目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水资源消耗较大的用水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和供水管网改造。大力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全面普及节水器具,积极实施用水器具、设施设备和老旧管网节水改造,开展中水和雨水回收循环利用。推进教育系统节水型单位建设,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834号)要求,完成2019年市(州)教育行政部门85%以上建成节水型单位,省属高校、厅直属事业单位、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35%以上建成节水型单位的目标。持续开展国家级、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的创建工作,探索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校园建设。
(二)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按照《四川省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总体要求,以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和行为引导。推进全省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建设,实现“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的规范分类和回收,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效益。2019年70%省属高校和厅直属事业单位,成都、德阳、广元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100%及其城区学校75%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攀枝花、泸州、绵阳、遂宁等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城区学校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大力推进节能改造,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积极开展以更换高效节能门窗、抗震加固和围护结构为重点的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推动中央空调、食堂灶具、电梯等高能耗设施设备改造。鼓励使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积极开展教育系统公共机构燃煤锅炉改造,有条件的学校要逐步淘汰燃煤锅炉。积极推广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电、地源热泵等新能源项目,逐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国资委和国管局《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通知》(国能电力〔2017〕1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19号)精神,积极推动教育系统公共机构加快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紧盯不低于总车位10%的比例要求,新建成一批充电桩或充电站。认真贯彻《四川省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置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川机管发〔2014〕64号)精神,落实配备新能源汽车比例,新能源汽车应占更新车辆比例不低于35%。
(四)做好节能宣传培训,开展公共机构绿色办公行动。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进节能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引导学生从小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员工和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参加节能管理远程培训。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倡导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推广无纸化会议系统,降低会议成本。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资源再生产品,减少签字笔、纸杯、餐具、塑料袋等一次性办公用品的使用,积极营造绿色办公环境。鼓励和引导教育系统公共机构带头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促进绿色办公产品推广应用。
(五)抓好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加强能耗统计。抓好教育系统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对照《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确定标准》,做好名录库复核、更新工作,加强动态管理,抓好《四川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开展以重点用能单位为重点的能源审计工作,完成3所高校的能源审计。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网络填报,落实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严格按照季度、年度报表时限完成能耗数据填报工作。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质量会审,对省属高校和厅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能耗数据与单位财务票据核查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积极推进省属高校和厅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能耗分项计量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校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2019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严格落实《四川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认真对照《关于下达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通知》(川机管函〔2017〕6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公共机构“十三五”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324号)要求,全面梳理本地、本校、本单位累计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进度,查缺补漏,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统筹推进2019年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地、各校和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节能工作负责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地、本校、本单位的节能工作。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促、年底有检查、全年有指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顺利完成。
(三)强化督查考核。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已纳入省直各部门(单位)和市(州)人民政府目标绩效考核范畴,各地、各校和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相应考评机制,将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能耗分项计量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内部绩效考核。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系统2019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公共机构“十三五”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324号)和《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川机管函〔2019〕263号)精神,现将《四川省教育系统2019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教育厅
2019年3月28日
四川省教育系统2019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完成“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规划2019年度工作任务,根据《四川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工作计划》(川机管函〔2019〕263号)要求,现将全省教育系统2019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公共机构“十三五”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324号)总体要求,2019年全省教育系统公共机构全面完成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2.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人均水耗同比下降3%的目标。全省教育系统大力宣传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公共机构节能基础,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能源综合利用、新能源汽车推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能效领跑者及示范单位创建、节能宣传培训等工作,更好发挥公共机构特别是教育系统党政机关节能示范引领作用。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继续推进示范单位创建。落实水资源管理“双控”目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水资源消耗较大的用水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和供水管网改造。大力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全面普及节水器具,积极实施用水器具、设施设备和老旧管网节水改造,开展中水和雨水回收循环利用。推进教育系统节水型单位建设,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834号)要求,完成2019年市(州)教育行政部门85%以上建成节水型单位,省属高校、厅直属事业单位、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35%以上建成节水型单位的目标。持续开展国家级、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的创建工作,探索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校园建设。
(二)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按照《四川省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总体要求,以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和行为引导。推进全省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建设,实现“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的规范分类和回收,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效益。2019年70%省属高校和厅直属事业单位,成都、德阳、广元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100%及其城区学校75%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攀枝花、泸州、绵阳、遂宁等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城区学校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大力推进节能改造,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积极开展以更换高效节能门窗、抗震加固和围护结构为重点的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推动中央空调、食堂灶具、电梯等高能耗设施设备改造。鼓励使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积极开展教育系统公共机构燃煤锅炉改造,有条件的学校要逐步淘汰燃煤锅炉。积极推广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电、地源热泵等新能源项目,逐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国资委和国管局《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通知》(国能电力〔2017〕1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19号)精神,积极推动教育系统公共机构加快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紧盯不低于总车位10%的比例要求,新建成一批充电桩或充电站。认真贯彻《四川省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置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川机管发〔2014〕64号)精神,落实配备新能源汽车比例,新能源汽车应占更新车辆比例不低于35%。
(四)做好节能宣传培训,开展公共机构绿色办公行动。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进节能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引导学生从小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员工和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参加节能管理远程培训。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倡导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推广无纸化会议系统,降低会议成本。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资源再生产品,减少签字笔、纸杯、餐具、塑料袋等一次性办公用品的使用,积极营造绿色办公环境。鼓励和引导教育系统公共机构带头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促进绿色办公产品推广应用。
(五)抓好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加强能耗统计。抓好教育系统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对照《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确定标准》,做好名录库复核、更新工作,加强动态管理,抓好《四川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开展以重点用能单位为重点的能源审计工作,完成3所高校的能源审计。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网络填报,落实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严格按照季度、年度报表时限完成能耗数据填报工作。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质量会审,对省属高校和厅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能耗数据与单位财务票据核查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积极推进省属高校和厅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能耗分项计量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校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2019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严格落实《四川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认真对照《关于下达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通知》(川机管函〔2017〕6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公共机构“十三五”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324号)要求,全面梳理本地、本校、本单位累计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进度,查缺补漏,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统筹推进2019年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地、各校和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节能工作负责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地、本校、本单位的节能工作。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促、年底有检查、全年有指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顺利完成。
(三)强化督查考核。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已纳入省直各部门(单位)和市(州)人民政府目标绩效考核范畴,各地、各校和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相应考评机制,将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能耗分项计量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内部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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