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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工作的通知
2019-04-24 | 文章来源: | 分享到: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省内各高等院校: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35号)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办学质量,我厅决定继续开展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举办继续教育的普通高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开放大学等,均须参加2018年度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编制和报送工作。
二、报告内容
各高校要围绕对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重点反映2018年度的新情况、新举措、新成效、新问题、新建议,展现各高校继续教育在新时代的新作为。
各高校报告要立足继续教育人才培养的内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情况、专业设置、人才培养、 质量保证、社会贡献、特色创新、问题挑战、对策建议等八个部分,具体详见《2018年度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1)。高校报告要抓住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要素,重点突出与上一年度相比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事实和数据,原则上不超过8000字。此外,完成《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在学、毕业人数统计表》等相关表格(详见附件2至附件6)的填写工作,并鼓励高校另外报送有关特色案例。
三、工作要求
高校要进一步落实由主管校领导牵头、部门统筹、专人负责的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责任人制度,统筹学校继续教育各相关单位,确保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全校继续教育情况。高校报告须经校长办公会认真讨论、修改完善,并由主管校领导签字、学校盖章后报送。
四、报送安排
1.2019年5月5日以前,高校继续教育相关职能部门将联系人信息(见附件7)发送至文件指定邮箱。
2.各高校务必于2019年5月31前登录“www.zygl.edu.cn”,进入“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栏目,提交本校2018年度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特色案例。系统登陆的账号和密码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系统一致。
3.各高校完成网络报送工作后,请务必于2019年6月8日前将本校2018年度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相关表格(附件2至附件6)及特色案例等材料纸质版本报送至教育厅高教处,电子文档发送至文件指定邮箱。
联系人:教育厅高教处高波、刘晋州,电话:028-86110643。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四川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504室,邮编:610041。
材料报送工作联系人:赵蓉、陈伟华,电话:028-83201174,83202272,邮箱:249625461@qq.com。
工作QQ群:四川成教网教教学管理(群号:398580894)。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省内各高等院校: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35号)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办学质量,我厅决定继续开展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举办继续教育的普通高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开放大学等,均须参加2018年度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编制和报送工作。
二、报告内容
各高校要围绕对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重点反映2018年度的新情况、新举措、新成效、新问题、新建议,展现各高校继续教育在新时代的新作为。
各高校报告要立足继续教育人才培养的内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情况、专业设置、人才培养、 质量保证、社会贡献、特色创新、问题挑战、对策建议等八个部分,具体详见《2018年度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1)。高校报告要抓住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要素,重点突出与上一年度相比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事实和数据,原则上不超过8000字。此外,完成《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在学、毕业人数统计表》等相关表格(详见附件2至附件6)的填写工作,并鼓励高校另外报送有关特色案例。
三、工作要求
高校要进一步落实由主管校领导牵头、部门统筹、专人负责的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责任人制度,统筹学校继续教育各相关单位,确保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全校继续教育情况。高校报告须经校长办公会认真讨论、修改完善,并由主管校领导签字、学校盖章后报送。
四、报送安排
1.2019年5月5日以前,高校继续教育相关职能部门将联系人信息(见附件7)发送至文件指定邮箱。
2.各高校务必于2019年5月31前登录“www.zygl.edu.cn”,进入“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栏目,提交本校2018年度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特色案例。系统登陆的账号和密码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系统一致。
3.各高校完成网络报送工作后,请务必于2019年6月8日前将本校2018年度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相关表格(附件2至附件6)及特色案例等材料纸质版本报送至教育厅高教处,电子文档发送至文件指定邮箱。
联系人:教育厅高教处高波、刘晋州,电话:028-86110643。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四川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504室,邮编:610041。
材料报送工作联系人:赵蓉、陈伟华,电话:028-83201174,83202272,邮箱:249625461@qq.com。
工作QQ群:四川成教网教教学管理(群号:398580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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