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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成都户口想让孩子在成都上学?快进来看看成都部分区域外地户口入学办理方法!
2019-05-23    |   文章来源: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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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了快升学的关键时间点,这时候很多家长们都应该为自家孩子将来要上的学校而忙碌了,尤其是成都周边地区的家长们,肯定希望自家孩子能够在成都上学,接受更好、更优质的教育资源。但是没有成都这一难事也让很多家长伤透了脑筋。

今天,小编就根据成都及周边地区所发的《2019年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办理指南》进行详细解析,为各位惆怅的家长们切实解决异地户口想在成都上学的大难题!


综合各个区域的政策指南看来,其实各区域要求都差不多,需要提交的资料也是基本相同,只是每个区域登记地点和咨询电话不同。

5+2区域政策基本是一样的,区(市)县的可能有一些登记方式、登记人常住地址和务工区域的要求有些不一样。

下面是小编搜集的成都部分区域办理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的指南,去办理前先看看你应该去哪里办理,要准备哪些资料……知己知彼,才能百胜不怠的噻。


天府新区

适用对象: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居住的居住证持有人以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的人员,且在本区域务工。

PS:其中在本区域务工,成都高新区、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


高新区

适用对象:在成都高新区居住的居住证持有人以及本市非“5+2”城区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且在本区域务工(“5+2”城区视为一个区域,其它区(市)县各为一个区域)。

PS:“5+2”城区是指: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

高新东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可在成都范围内按政策提出随迁子女入学申请。


提交材料

注意:以下材料均需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材料办理

1.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或由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 申请人与本区域(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材料)。

4. 申请人需提供截止20195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 截止2019531日,申请人已在本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①自购房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并同时出示由成都市房产政务分中心出具的有二维码验证标识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或《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或《租赁备案管理》。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积分办理

1.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2.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 与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4. 现场核验积分信息,积分达11分及以上。

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学籍证明需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办理时间及地点

2019年5月法定工作日,家长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高新区指定的登记点: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入学申请,通过审核将发放《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锦江区

适用对象:在锦江区居住的居住证持有人以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的人员,且在本区域务工。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其它区(市)县各为一个区域。


提交材料

注意:以下材料均需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材料办理

1.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 申请人与本区域(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材料)。

4. 申请人需提供截止20195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 截止2019531日,申请人已在本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①自购房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并同时出示由成都市房产政务分中心出具的有二维码验证标识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或《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

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成都市西华门街32号的城乡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分中心办理。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积分办理

1. 申请人(积分达11分及以上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2.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 与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材料)。

4. 现场核验积分信息。积分达11分及以上。

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

▌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

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学籍证明需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重要提示!

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办理时间及地点

2019年5月法定工作日,家长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入学申请,通过审核将发放《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青羊区

适用对象:在青羊区居住的居住证持有人以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的人员,且在本区域务工。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其它区(市)县各为一个区域。


入学申请

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办理。

▌提交材料办理方式

1.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由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 申请人与本区域(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材料)。

4. 申请人需提供截止20195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 截止2019531日,申请人已在本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①自购房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并同时出示由成都市房产政务分中心出具的有二维码验证标识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或《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

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成都市西华门街32号的城乡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分中心办理。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申请积分办理方式

1. 申请人(积分达11分及以上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2.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 与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材料)。

4. 现场核验积分信息。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

▌ 重要提示

1.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学籍证明需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2.以上材料均需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3.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办理时间及地点

2019年5月法定工作日,家长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入学申请,通过审核将发放《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温江区

成都市温江区随迁子女入学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报系统)是温江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办学校网上登记平台,实行一号通

即符合申报条件家长可登陆温江教育网(www.wjjy.cn点击报名平台(进城务工)凭适龄儿童身份证号办理公办学校报名业务。


适用对象:凡正住户籍不在温江,但在温江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且从事合法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适用本系统。


办理流程

登陆温江教育网”→点击进城务工报名平台”→阅读政策勾选家长须知选择镇(街)端口网上注册填报信息查询审核通知参加现场审核入学查询及打印《入学通知书》报到注册。


▌网上注册(56日-31日)

登陆温江教育网(www.wjjy.cn点击报名平台(进城务工)进行注册。

个别家庭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注册的,可于517—27日每周一、三、五下午携相关材料前往相应镇(街)登记点进行现场注册。

▌信息登记

按要求准确、详细填写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基本信息。特别提醒: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温江区合法居住时间未达到12个月的不符合基本申请条件。选择就读年级只能选择一至五年级、七至八年级,毕业年级原则上不接受转学申请。

▌查询审核通知(56-31日)

完成信息登记后,适时登陆网报平台查询现场审核通知 。

▌现场审核(56—531日每周一、三、五下午2:00-5:00

按通知要求携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对应审核点参加现场审核。逾期未参加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区县复审

6月1—64日,温江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对镇(街)审核结果进行复核。

▌入学查询

7月12-13日,申请人登录平台,点击入学信息查询,可以查询到自己学校分配情况,确认后打印《入学通知书》。

▌报到注册

7月14-15日,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入学通知书》带孩子到学校报到注册。申请人如不服从安排结果,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资料清单

温江区2019 年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提交入学审核资料时,按以下两类情况选择提交。


▌第一类情况

应于5 月登陆网报平台的注册登记,完成信息登记后,适时登陆网报平台查询现场审核通知,在现场审核中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可提供《居住登记证明》)。

2.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薄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 申请本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证明。

4. 申请人与温江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温江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5. 截止20195 31 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 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6. 截止20195 31 日,申请人已在温江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7.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申请就读其它年级的学生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第二类情况

在温江区积分中心进行居住证积分达11分及以上,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应于5 月登陆网报平台注册登记,完成信息登记后,适时登陆网报平台查询现场审核通知,在现场审核中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积分11分,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 10 , 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 1 分。

1.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

2.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3. 申请人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上下载的居住证积分信息。

4.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申请就读其它年级的学生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审核点安排

审核点名称 办理地点 受理范围 咨询电话 第一审核点 柳城街办航天路社区(航天路76号) 居住证地址为柳城街办辖区 028-82711893 第二审核点涌泉街办瑞泉馨城社区活动中心 居住证地址为涌泉街办辖区028- 82602186 第三审核点 公平街办便民服务中心(温泉大道一段503号) 居住证地址为公平街办辖区 028-82711495 第四审核点 和盛镇市民中心(花邻街68号) 居住证地址为和盛、寿安、万春镇辖区 028-82771552第五审核点 城武社区便民服务室(开金路18号) 居住证地址为永宁镇辖区028-82660612 第六审核点 金马镇便民服务中心(锦蓉路98号) 居住证地址为金马镇、天府街办辖区 028-82781266 第七审核点 永盛镇便民服务中心(盛锦街242号) 居住证地址为永盛镇辖区 028-82719902


注意事项

1. 在我区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当年入学政策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2. 已在我区公办初中、小学就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不再办理区内转学手续。

3. 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原则上不接收毕业年级申请就学。

4. 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 从2020年起,成都市温江区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及已在温江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当年5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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