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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未成年人沉溺直播打赏问题,四部门联合给直播平台画出几大重点。
5月7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
中央文明办有关负责人就《意见》有关背景、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答记者问时提到,“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构筑强有力的全流程全链条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意见》从7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包括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
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
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
建立未成年人专属服务团队;
规范重点功能应用,网站平台应在意见发布1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
加强高峰时段管理;
加强网络素养教育等。
多位专家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其中对直播平台影响最大的举措是第五点,要求网站平台在《意见》发布1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此外,《意见》第七点还要求,网站平台在青少年上网高峰时段,即“每日20时至22时”,不得设置“PK惩罚”环节。
一个月内取消打赏榜单
《意见》第五条提到,意在规范重点功能应用:
网站平台应在本意见发布1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禁止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禁止以打赏额度为标准对用户进行排名。加强对“礼物”名称、外观的规范设计,不得通过夸大展示、渲染特效等诱导用户。加强新技术新应用上线的安全评估,不得上线运行以打赏金额作为唯一评判标准的各类功能应用。
“榜单功能的取消,能够带来的直接效应,首当其冲的就是对于恶意打赏、过度消费的规制。同时打碎了过往‘打赏为王,流量至上’的游戏规则。”浙江垦丁律所苏州分所主任朱骏超在接受21记者采访时分析,新规出台后,以往通过打赏换取流量,或以打赏额度作为主播排名、流量扶持的唯一标准的粗放做法将成为历史。
艾媒咨询CEO张毅认为,这条《意见》对直播平台的营收影响显然是巨大的,但是需要强调的是,此前直播平台的营收也是很大程度上基于非理性的经济和精神透支,都不利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所以目前的新规也是一种理性回归,刺激平台走出舒适圈,去做创新。”
不过,杭州一家互联网公司的法务也向21记者表露了一种担忧,即新规之后,直播平台可能针对性上线一些变种的“榜单”功能。
朱骏超建议,不管“榜单”如何多元变化,只要抓住“榜单”功能的底层逻辑及“榜单”“流量”与“打赏”之间的关联度,当榜单的名次排位与有偿打投之间产生较强关联度时,就极有可能触碰到新规的违规红线。
每日20时至22时不得“PK惩罚”
主播连麦PK,由双方粉丝投票决定输赢,输的一方要接受惩罚。这种直播PK玩法是各平台主播涨粉最快的方式之一,同时也是增加直播观看性、刺激粉丝消费的热门玩法,极易产生乱象。
本次《意见》对“PK”做出了严格限制。其中第七条提到:
每日20时至22时是青少年上网的高峰时段,也是规范网络直播的重要时点。网站平台在每日高峰时段,单个账号直播间“连麦PK”次数不得超过2次,不得设置“PK惩罚”环节,不得为“PK惩罚”提供技术实现方式,避免诱导误导未成年人。网站平台应在每日22时后,对“青少年模式”下的各项服务强制下线,并不得提供或变相提供常规模式开启方式,保障青少年充足休息时间。
此外,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姚志伟和潘恺文律师均指出,从本次四部门的联合发文可以看出一个明显的趋势:即监管机构在对游戏实行严格的防沉迷新规之后,也要加强对直播平台防沉迷的重视。
部分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直播,已然是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不少代表委员均就此提出看法,如2022年全国两会中,全国人大代表李君就曾建议关闭直播打赏。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淄博市原山林场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孙建博则提出关于对“网红儿童”立法保护的建议。
姚志伟向21记者分析,在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这个议题上,就存在着天然的矛盾:一旦加大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必然也会影响其他成年观众的用户体验。平台和监管都要考虑两者之间的动态平衡。
“按照目前出台的最终《意见》,也可以看到监管层在保护未成年人议题上的决心和魄力。”他说。
还有这些重要举措
除了上述提到的两大举措,《意见》还提到以下五点:
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网站平台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网站平台不得研发上线吸引未成年人打赏的功能应用,不得开发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的各类“礼物”。发现网站平台违反上述要求,从严从重采取暂停打赏功能、关停直播业务等措施。
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网站平台应加强主播账号注册审核管理,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为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的,应当征得监护人同意。对利用所谓“网红儿童”直播谋利的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规账号从严采取处置措施,并追究相关网站平台责任。
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青少年模式”是经过严格内容遴选、适合未成年人观看使用的有益方式。网站平台应在现有“青少年模式”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产品模式和内容呈现方式,持续增加适合未成年人的直播内容供给。严格内容审核把关流程,配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专门审核团队,既选优选精又杜绝“三俗”,让家长放心、孩子满意、社会叫好。要优化模式功能配置,在首页显著位置呈现,便于青少年查找和家长监督,严禁提供或变相提供各类“追星”服务及充值打赏功能。
建立专门服务团队。网站平台应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优先受理、及时处置未成年人相关投诉和纠纷。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网站平台应当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及时查核,属实的须按规定办理退款。对于违规为未成年用户提供打赏服务的网站平台,以及明知用户为未成年人仍诱导打赏的经纪机构和网络主播,从严采取处置措施。
加强网络素养教育。鼓励学校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围绕网络道德意识和行为准则、网络法治观念和行为规范、网络使用能力建设、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等培育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文明素养、行为习惯和防护技能。引导未成年人监护人主动学习网络知识,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支持社会各界共同开展宣传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开阔眼界、提高素质、陶冶情操、愉悦身心。
每10个观看直播的用户就有1个未成年人
实际上,针对网络直播领域存在的乱象,相关部门已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整治举措。
2020年11月1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
2021年2月9日,由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网络主播不得接受未经其监护人同意的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网络直播平台应当对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等内容。这次四部委联合发布封禁未成年人网络直播打赏,更是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减轻家长管教孩子焦虑、促进网络秀场直播打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务实选择,体现了治理思维的理性回归。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和移动支付的普及,网络直播新业态迅速兴起,一方面在推动行业发展、丰富文化供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平台主体责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齐、打赏行为失范等问题多发频发,“9岁女童打赏主播花光家里10万元彩礼”15岁熊孩子拿父母血汗钱刷给主播20万”等新闻不时出现,不少未成年人身陷打赏泥潭不能自拔。
据未来网报道,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每10个观看直播的用户中,就有1个是未成年人。在此语境下,国家主管部门出台封禁未成年人网络打赏的最严监管制度,体现了依法规范直播打赏的理性,这对治理未成年人网络打赏乱象,可谓正当其时。
在浏览直播平台过程中,不少平台都设置了“青少年模式”,在此模式下无法进行打赏,观看时间也受到限制。根据国家网信办要求,从去年3月到去年年底,有53家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上线“青少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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