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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创新推进现代学校制度改革试点
2017-05-10    |   文章来源: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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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成都市新都区聚焦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在旃檀中学、旃檀小学推进现代学校制度改革试点,突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在学校管理体制、教育经费保障、教师聘任制度、薪酬考评体系、多元分层评价、育人方式转型等方面进行有效探索。

一、问题倒逼,协同推进

(一)党政高度重视。新都区委、区政府聚焦方案制定、调研论证、推进实施各个环节,按照“权责统一、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的原则,系统设计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确定了“区统筹、局下放、校承接”的工作方向。2016年9月,区委深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成都市新都区现代学校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全面落实组织保障、政策保障和资金保障。

(二)部门协同推进。区委编办指导章程制定,完善法人治理体系,实施“基本编制+备案编制”的试点学校编制管理制度;区财政局建立总量控制、经费包干、考核拨付的试点学校经费核定拨付制度;区人社局指导建立编外教师聘用、岗位设置、薪酬分配等相关制度和规范;区教育局健全试点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理事会领导下校长负责的学校行政管理体系、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党组织体系、多元主体参与的民主管理与监督体系。

(三)学校高点起步。选择2016年建成的2所新学校作为改革试点校。遴选3名经验丰富、具有创新精神的校长,由他们提名组建学校班子。试点学校在2016年8月前完成教师招聘培训、制度制定、课程设置等工作,开学后以崭新的管理模式运行。

二、界定权责,简政提效

(一)区政府全面统筹和保障教育事业发展。通过构建“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新型政校关系,推进政府职能由“全能管理”向“服务监管”转变。建立财政性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投入1.58亿元用于试点学校基础建设、技装配置等。

(二)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授权履行监管职责。推进教育行政由“过度集权”向“制度分权”转变,重点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教育督导监测制度和服务学校、教师、学生的工作机制,负责对学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学校承接下放权责扩大办学自主权。建立学校法人治理组织框架,承接区教育局下放的人事管理、财经管理、资源配置等11个方面权责,落实和扩大学校在教学管理、队伍管理、经费使用、考核分配、教育科研等23个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切实发挥学校职代会和家长委员会作用。

三、校本管理,赋能提质

(一)立足“章程自治”。试点学校以章程为统领,梳理了教学、科研、人事、后勤、安全等33项制度,建立了各种办事程序、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确立了教职工在学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

(二)推行“三会治理”。完善试点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设立理事会、校务委员会和监事会,构建起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治理结构。理事会作为学校决策机构行使决策职能,校务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负责学校具体事务,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独立对理事会、校务委员会进行监督。

(三)强化“四部协同”。在试点学校设校长、副校长各1名,学校事务由校务管理部、课程教学部、学生工作部和后勤保障部负责,各部聘任部长1名,吸纳年级主任、教研组长、优秀班主任代表和学科骨干教师代表组成部务委员,扩大学校中层和教师专业团队的自主权,实现管理重心下移。

(四)落实“效价定标”。建立考聘进入、竞争上岗、交流轮岗、末位淘汰的用人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行政任用向协商聘用转变。建立引导教师专业成长个人档案,增进教育教学效能;改革薪酬制度,重质量、重绩效;尝试教师评价多元制,将效能评价贯穿到教学活动全过程。

(五)强化“评价引领”。建立政府、学校、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的教育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以课程建设、学生综合素质、师资建设、管理效能、服务质量等为重点的评价标准,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经费划拨、考核奖惩、教师绩效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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