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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2019-03-12    |   文章来源: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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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残疾毕业生是高校毕业生中较为特殊的困难群体。近年来,各高校在促进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创业方面多措并举,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为促进全省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助力脱贫攻坚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要客观看到,部分高校在帮扶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方面还存在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帮扶措施不实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残疾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强大动力。各高校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更加坚毅的决心、更有实效的举措,努力做好残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

    二、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各高校要开展残疾毕业生调查摸底和汇总登记工作,学校、院系、班级层层对接,就业、学工、资助等部门密切配合,确保本校残疾毕业生的底数真实、情况准确。要全面、完整建立2019届及以后各届残疾毕业生信息台账,认真填写《XX届普通高校残疾毕业生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各高校就业工作部门要在每年3月底前将应届残疾毕业生基本情况统计表电子版报送至我厅(报送方式及联系人见附件说明)。

    三、精准帮扶,促进就业

    各高校要安排专人对残疾毕业生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做到“一生一策”。要千方百计为残疾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综合各种社会资源对残疾毕业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培训,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力争让残疾毕业生毕业前实现高质量就业。加强离校未就业的残疾毕业生跟踪服务,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各高校还要特别注意加强与各地残联、人社、民政等部门的配合,建立协作机制,落实相应政策,共同做好残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各高校帮扶情况填写《XX届普通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情况记录表》(附件2),形成完备帮扶工作档案存查。

    四、加强检查,确保实效

    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统筹各类资源、加大工作力度,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推动此项工作取得成效。2019年起,各高校要把残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和建档立卡毕业生“双百行动”一起纳入常规工作,若无特殊情况此两项工作我厅都将不再发文通知,同时,我厅将适时对各高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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